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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尼陸仁賈2019-06-01女性保養,美容美身
        1. 每位新生兒2萬元
        2. 台北市助妳好孕專案
        3. 助妳好孕到(臺北市孕產婦資源ALL IN ONE)手冊
        1. 每位新生兒2萬元
        2. 「好孕啟程 幸福樂活」車資補助 :每趟次最高補貼新臺幣200元,最高以產檢20趟次為限。
        1. 每位新生兒2萬元 ,雙胞胎4萬元,以此類推
        1. 單胞胎每胎發放新臺幣 3 萬元/雙胞胎每胎發放新臺幣 3 萬 5,000 元/三胞胎以上,每胎發放新臺幣 4 萬 5,000 元
        1. 第一胎 15,000 元、第二胎 2 萬、第三胎 25,000 元、雙胞胎 5 萬、三胞胎 10 萬元
        1. 新竹縣政府新生兒營養補助金, 第一胎 10,000 元、第二胎 20,000 、第三胎以上 25,000 , 該胎次為雙胞胎補助新台幣 50,000 元、三胞胎以上十萬
        1. 每胎1萬元
        1. 產婦營養金每胎補助6千元
        1. 新生兒育兒補助金1萬元
        1. 106年度產婦營養補助實施計畫,每胎1萬元
        1. 每一胎6千6百元
        1. 每一新生兒生育津貼10,000元
        1. 每一新生兒補助生育津貼新臺幣六千六百元。
        1. 每胎1萬元、雙胞胎3萬元,三胞胎以上每胞胎2萬元 。
        1. 每位新生兒3萬元
        1. 每胎發放生育津貼新臺幣伍仟元整(二胞胎補助壹萬元、三胞胎補助三萬元、四胞胎以上補助拾萬元)。
        1. 每胎3千元
        1. 每胎3千元、雙胞胎以上按新生兒數增給。
        1. 鄉公所表示申請縣府生育補助後,鄉長會親送新生兒賀禮至新生兒家中。
        1. 加送毛毯一件。
        1. 每生育1名新生兒補助新臺幣5000元整,補助金額以新兒數計。
        1. 105年1月1日後出生新生兒,鄉公所再加碼生育禮金5000元。
        1. 每胎6千元
        1. 每位新生兒6千6百元,需夫妻一方戶籍設於鹿港鎮滿三年。
        1. 每胎8千元。
        1. 每胎5千元
        1. 每胎6千元
        1. 每胎6千元
        1. 每胎6千元
        1. 第一胎1萬元、第二胎1萬5千元,第三胎(含)以上2萬元。第一胎為多胞胎者,第一位1萬元,第二位1萬5千元,第三位(含)以上2萬元,其他詳見官網。
        1. 補助單胞胎3千元、雙胞胎6千元
        1. 第一胎提供生育獎助禮品娃娃推車1部,第二胎以上每胎提供獎助金5000元。
        1. 每位新生兒8千元
        1. 一般家庭:每名兒童每月補助新臺幣2,500元整
        1. 每位新生兒補助5,000元
        1. 全市每胎8千元、雙胞胎18,000元、三胞胎(含)以上3萬元,新生兒每位發放營養禮金6千元。
        1. 每位新生兒12,000元 ,多胞胎補助費比例增給;低收入戶每次10,200元
        1. 第二位新生兒1萬元,第三位(含)以上每位加2萬元。婦女懷孕第2胎滿六個月以上未順產,補助1萬元;婦女懷孕第3胎滿六個月以上未順產,補助2萬元。
        1. 生育補助費每胎補助新台幣 6,000 元整,雙生以上者, 補助費比例增給。
        1. 每胎3千元
        1. 每胎3千元
        1. 每胎3千元
        1. 每胎補助1萬元
        1. 每胎1萬元,雙胞胎以上按比例給付
        1. 第一位新生兒6千、第二位(含)以上1萬2千元,第三名以後為3萬元。 
        1. 第一位新生兒1萬元、第二名新生兒2萬元、第三名以後每位新生兒3萬元,107年出生者,維持領取每名4萬6千元。
        1. 屏東縣產婦及嬰兒營養與婦女生育補助辦法,低收入戶婦女每人1萬元、中低收入戶每人3千元。
        1. 第 1 胎 3 萬元,第 2 胎 6 萬元,第 3 胎 9 萬 元,第 4 胎 11 萬元, 雙胞胎及多胞胎每增加 新生兒一人依數加倍發給。
        1. 每一新生兒新台幣三萬元整,第三胎以上每一新生兒補助新台幣五萬元。
        1. 每位新生兒補助 1 萬 元。
        1. 每位新生兒補助 2 萬 元。
        1. 每位新生兒補助 1 萬 元。
        1. 每位新生兒補助 6,000 元。
        1. 每位新生兒補助 6,000 元。
        1. 每位新生兒補助 8,000 元。
        1. 每位新生兒補助 5,000 元。
        1. 每位新生兒 2,000 元。 (若為雙胞胎或多胞胎 者,每位新生兒再加發 2,000 元。)
        1. 第 1 胎 5,000 元;第 2 胎 1 萬元;第 3 胎以上 2 萬元。若為雙胞胎或 多胞胎,每增 1 人依胎 數金額發給。
        1. 每位新生兒補助 6,000 元。
        1. 每位新生兒補助 5,000 元。
        1. 每位新生兒補助 5,000 元。
        1. 每位新生兒補助 1 萬 元。
        1. 每位新生兒1萬元。 低收入戶營養補助5千元。
        1. 每胎1萬元。妊娠滿20週以上之死胎或流產者,產婦營養金補助1萬元整。
        1. 第一胎補助1萬元、第二胎2萬、三胎以上每胎3萬。
        1. 妊娠滿20週以上之生產事實,每位新生兒1萬元產婦營養補給費補助(包含流產)。
        1. 每育一新生兒補助新臺幣一萬元,新生兒如為雙胞胎或多胞胎者,以新生兒數為補助單位,每位新生兒以申請一次為限。
        1. 第一胎補助新台幣一萬元整,第二胎補助新台幣二萬元整,以此類推
        1. 每位新生兒1萬元。
        1. 且新生兒自 108 年 1 月 1 日(含)後出生者,每生 育一新生兒發給新台幣二萬元,新生兒如為雙胞胎或多胞胎者,依新生兒數 計發津貼,每一新生兒申領一次為限。
        1. 符合資格申請者,每位新生兒發放補助新台幣一萬元整
        1. 以新生兒每人補助新台幣1萬元整,新生兒如為雙胞胎或以上者,以新生兒數為補助單位。
        1. 婦女生育補助費每胎補助新台幣10,000元整,新生 兒如為雙胞胎或以上者,以新生兒數為補助單位,每胎以申請 一次為限。
        1. 新生兒每人補助新台幣壹萬元,生育者未婚亦同
        1. 第 1 胎新生兒補助新台幣壹萬元及營養補助費參仟陸佰元。
        1. 每位新生兒2萬元。
        1. 鄉公所另補助新生兒1萬元。
        1. 鄉公所另補助新生兒1萬元。
        1. 第一胎新生兒1萬元。婦女懷孕滿六個月以上,於妊娠過程不幸胎死腹中或生產死胎者,每位新生兒5千元。
        1. 105年度起,提高補助 第1胎3萬元、第2胎5萬元及第3胎以上7萬元
        1. 新生嬰兒福利慰問金每位新生兒5千
        1. 每胎五千,鄉公所說明新生兒報戶口時,戶政單位會一併協助申請。
        1. 市公所提供新生嬰兒營養代金補助,每胎1600元
        1. 鄉公所提供每位新生兒補助1萬元
        1. 生育營養補助費每位新生兒1萬元
        1. 105年度仍如往年,提供單胞胎二萬元;雙胞胎六萬元;三胞胎以上每胞胎補助四萬元,請民眾至各鄉公所申請
        1. 第一胎二萬元,第二胎五萬元,第三胎(含以上)八萬元 (連結見社會類-婦女福利)